标识语可分为四类,即指示性标识语、提示性标识语、限制性标识语和强制性标识语。
指示性标识语给予其交际对象以周到的信息服务,其目的在于向公众提供某种相关信息或指南,如:问询服务、售票处等。
提示性标识语对其交际对象起到提示或告知作用,使交际对象根据提示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安排,用途广泛,如:“车位已满”、“伸手出水”等。
限制性标识语对相关交际对象的行为进行限制、约束,对交际对象的行为按照其交际意图进行规范,但其指令性语气较弱,留给交际对象选择服从或拒绝的余地较大,语言应用直截了当,如:“顾客止步”、“保持安静”等。
强制性标识语的交际意图在于以强制的方式来要求相关交际对象必须采取或不得采取某种行动,指令性语气较强,语言直白、强硬、不容交际对象选择。如:“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等。